漫畫在網上流傳,立即引起軒然大波。廣告想表達甚麼?SM?掟落海?原來是表達行李廂夠寬敞!那有沒有問過當事人同意?不要忘記這廣告是以印度人為受眾,怎說都是不恰當。福特見事態嚴重,也不敢怠慢出來澄清,指從來沒有落過order製作這廣告。有報道就說這是廣告人腦震盪的作品,怎知有人還未向客戶賣橋就自鳴得意放上某個廣告界網頁,於是搞出個大頭佛出來。
究竟福特是否真的不知情?還是宣傳後發現過了火位急忙「扮無辜」?我們又不是未見過出位廣告,有些甚至令人懷疑是計算過的過火,於是這次福特事件,我們很難不陰謀論起來。但話得說回來,假如廣告公司真的有這些「腦殘」人,看官如我除了嘆息也不知說甚麼好,但如果廣告公司這樣陪客戶玩,我始終還是覺得百思不得其解,因為結果只有一個,就是收手之餘,客戶還應該會高調和廣告公司「斬纜」,那些「疑似腦殘」創作者又應該難逃執包袱命運(路透社的最新消息是:那幾個廣告人已經被廣告公司辭退)。就算真的暗地裡有「安家費」,這樣糟蹋自己的前途,也不值得。
只是世上有太多人不顧後果地做些不值得卻又以為玩得起的事,做的時候往往高呼過癮,出事卻要人來收拾殘局。世界越來越多事乖離邏輯,陰謀論越來越不中用,只因網絡世界甚麼事都太快太直接,新一代越來越不經大腦思考之下,自然也越來越腦殘。甚麼?你看了覺得過癮?不用跟我說,我也不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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