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對開式車門的利與弊


對開式車門在式微多年後,最近又有復興的趨勢。

這種設計,主要是和前車門朝著相反方向開啟,後車門是向後的方向打開,好處自然是上落方便,由於後車門是向後拉的設計,在使用上也較方便,尤其是豪華房車,司機從後拉開車門讓賓客下車的一刻,看來也比較體面。

但既然這種門給當年某英國汽車雜誌形容為「自殺式車門」,當然有一定的理據。向後拉的車門,一旦沒有完全關上,在行駛中途,後門會更容易順著逆風而打開,增加乘客(尤其是沒有佩帶好安全帶的人)被拋出車外的危險;在下車的時候,假如車輛尚未停定,又或者後面有行駛中的汽車收掣不及撞外後門,後開式車門就會變成「凶器」,直接打在乘客身體上,造成嚴重損傷。因此大部份車廠在近年來都沒有再採用這種設計。


只是近年有少部份的車廠,開始復辟這種玩意。先是有萬事得RX-8跑車,後面多了一度對開式窄門,門框其實是B柱的一部分,為了防止後門無故打開,後門必須在前門打開後才能打開,算是解決了其中一項令人咎病的地方。類似的設計也在日本內銷的豐田Bb open deck出現。勞斯箂斯和賓利分家後的第一輛汽車Phantom,就更進一步,真真正正的將正宗的對開式車門復辟。為了防止上述的安全問題,車上設有電子鎖防止車門意外打開,萬一後車門未有完全關上,汽車亦會自動減至極低速以防車門隨風而「中門大開」,算是多了幾重保障。



只是上述的保護設施,也未能解決對開式車門的根本設計問題,難聽點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對於人為錯誤所造成的車門誤開狀況甚至下車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仍然是未能完全根治。要威還要安全,在買這些汽車之前,值得三思。


2010年8月23日 星期一

汽車的「隱形眼鏡」


跳燈曾幾何時是跑車必然的選擇,一來有降低風阻的作用,二來大家久而久之已經幾乎和「跑車」劃上等號。不只跑車會用,有些聲稱是房跑風格的房車,也用上這些需要時才會從車頭蓋升上來的頭燈。萬事得的323、本田的Integra,最出名最膾炙人口的,仍然是他們的跳燈。


直頭九十年代後期,跳燈開始消失了,法拉利由F360開始已經逐步以普通頭燈替代跳燈,連facelifted的版本都改成固定頭燈,NSX的後期版也變成固定燈,一時間就像一位一直配戴隱形眼鏡的漂亮女孩,因為眼睛不適而改配普通眼鏡,艷光立即銳減,甚至有點怪怪的,和本來的輪廓格格不入。


原來是因為越見嚴謹的安全條例。畢竟頭燈本身是兩個實體,不是車頭緩衝區的一部分,萬一不幸撞上途人,這兩件硬物就會變成凶器。近年各地政府都更著重行人安全,Euro NCAP 更有就市面上發售的汽車進行模擬途人被撞的測試,揭發了很多車廠對途人安全並不著緊,令不少車廠尷尬。直至今天,雖然這方面測試成績已經比前有進步,但只有少數的車廠(如本田和雪鐵龍)在途人被撞的測試中取得較好成績。

跳燈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耐用性不及固定頭燈。因為活動組件較多,自然比較易壞,還有本身的重量,對不斷要「減肥」的跑車來說是死穴,在技術性難以突破以及政府不鼓勵的情況下,跳燈自然難逃被淘汰的命運。目前基本上已經沒有新車再用這種頭燈了。

當然,一件東西絕種的結果,就是激發起收藏家的收藏意欲,就像第一代MX-5、法拉利的F355以至前期NSX,這些跳燈跑車都是有價有市的二手車,有時在街上我們還可以見到一兩輛1989年的跳燈版萬事得323行走,當年跳燈一出,大受歡迎,相信目前也有很多知音人正在尋找她的芳蹤。

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

色慾車市


麥拿侖的新車MP4-12C,用的display colour表面看來和當年F1一樣,但其實因為當年用的顏色含有毒金屬,所以現時MP4-12C的金屬橙色是另行調製,色澤上有細微差異。漂亮的顏色總給我一種感覺,是有毒的。就像越毒的菇類值物,顏色越鮮艷一樣。

當然,這是我想多了。但就令我想起廠方在新車發布時用的顏色,亦即是display colour。不要以為法拉利的汽車,官方發布時一定用紅色,他們的GT系列跑車如612 Scaglietti,就是以香檳金色作為廠方顏色,未知是因為心理作用還是根深柢固地認為法拉利的GT系列自成一格,但凡在街上看見紅色的Scaglietti,總是怪怪的,覺得太熱情如火,襯托不起高貴的車身。


顏色,其實真的擔當舉足輕重的宣傳角色。尤其是跑車,往往是顏色大於一切。沒有人懷疑Reventon比原本的Murcielago 罕有、強勁,但他全碳纖纖車身不是噴上啞黑色的話,相信大家對他的胃口必定大減。顏色,是個性的表現,身份的表達,懶理你的跑車性能有多好,顏色就像挑逗蠻牛發狂的紅旗一樣,刺激你的欲望,吸入你的靈魂,打開你的錢包。


當然,其他車廠一樣會用這一招,只是效果自然差得遠,尤其是大量生產的汽車,一些特別的顏色,其實不太受踏實的車主歡迎,因此好像Corolla這些汽車,永遠離不開銀色、香檳金等等的主流顏色,有一天忽然見到Corolla來個橙溝綠、米襯藍,不趕客才怪。尤其是這類主流汽車,罕有的顏色,隨時令二手價比其他放盤低,精打細算的香港人又怎會肯就範?

狗狗坐車真有福


在香港有很多人養狗,最近就有一宗狗主爭取在屋苑內養狗的官司,結果因為公契列明禁止養狗而敗訴了。

狗真是人類的朋友,智商甚至達到小朋友的程度,牠們一知道可以坐車就很興奮,我們有時在街上都看見牠們把頭伸出車窗外的神氣表情,也不禁發出會心微笑。奇怪的是,很少車廠特別為狗主們度身訂造一些方便小狗的設計,最近本田就看準這個市場,搶飲頭啖湯了。


我不知道這些設備是否只供應給日本本土市場,只知道一系列的MPV系列汽車都有這些設備,由方便狗狗上落的鐵梯,到設於車尾的軟墊,甚至有點像兒童汽車座椅的狗狗安全坐椅,底盤的特低的上落門檻等,都是些簡單的設計,卻又看出那份誠意和用心,既令狗狗坐得舒服,又省回主人清潔車廂的時間,我想本田設計師當中有很多也是狗主罷。


當然,車廠這樣做除了是為了俘虜用家的心外,其實都看準這個龐大的消費市場。根據路透社一篇報道,單是美國人一年花在寵物身上的費用就高達四千一百萬美元,而且有上升的趨勢,可見這個市場的潛力龐大,相信本田的頭啖湯不喝得太久,其他車廠一定緊跟著。話雖如此,看見本田Catalog裡面那些開心狗狗的表情,你不由得對本田設計師那種愛心爆棚感到分外窩心。

2010年8月18日 星期三

日製豪華品牌的轉型問題


越來越覺得內地的汽車市場像九十年代的美國汽車市場。

不是嗎?九十年代初期,凌志、Acura、Infiniti這些日本車廠的豪華分支同時進攻美國市場,由造工到品質都和德國車廠看齊,美國車根本毫無還擊之力,幾個品牌和本身的豐田、本田以及日產品牌上下其手,見證了日本車的光輝歲月。

然後到了九十年代後期,新一代的美國人要的,不是好品質但四處都是真皮的「老人車」,凌志的顧客層年紀居高不下,Acura和Infiniti拼命轉型,立志要建立起年輕形象,也一度成功,但隨著金融海嘯,年輕又有錢的所謂「才俊」所餘無幾,Hyundai和Kia的汽車就像水壩下游一樣,喝盡原本三大日本豪華品牌的客源。

好彩仲有大陸。Acura和Infiniti近年分別在內地建立銷售網,主力推銷的,不是在美國市場的行政房車,而是SUV,是否似曾相識?那當然是油機飛升前的美國人最趨之若鶩的汽車了!內地連在美國早已式微的別克(Buick)品牌都視如己出,Chevrolet、凱迪拉克(Cadillac)一樣甘之如飴,加上內陸那些boulevard、高速公路網絡其實和美國有點相似,基本上你走一趟內地城市,見到街上的汽車,你會以為自己到了美國,除了車尾左上角那些簡體字車廠名稱,提醒你每一輛汽車都是由內地的中外合資廠房生產的。

當然,上文提到的Acura和Infiniti汽車,暫時都沒有在國內設廠,全部都是直接進口的產品,但如此一來倒可以得到「舶來品」的美名,價錢也可以賣貴點。凌志(內地譯作雷克薩斯)也一樣道理,只是Lexus在當地似乎也遇著相同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問題,既不是一線豪華品牌,價錢也偏貴,凌志在各地市場處處碰壁,在歐洲銷量更是嚇死人地低,要這個品牌繼續生存下去,看來不是出了一輛LFA超級跑車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

有誰願意當勇者


香港的福特代理,「終於」要停止營業,又一「老字號」在香港消失,不禁令人唏噓。

我不會怪代理福特的森那美集團。的確,全盛時期的森那美,坐擁愛快•羅密歐(Alfa Romeo)、福特、三菱、鈴木和寶馬等幾個皇牌,幾個品牌在過去幾十年都曾經風光過一段日子。但時至今日,尚在森那美集團的代理廠牌中,只有寶馬和旗下的迷你品牌仍然增長強勁,長賣長有,鈴木、三菱以至福特每月基本上差不多白交「燈油火蠟」,0成交0出車(或者一兩宗成交),即使我是車迷,也不好意思明知人家做蝕本生意仍然罵代理不爭氣不盡力,畢竟買車不是買菜,不是你叫賣得夠大聲就會吸引到買家的。

只怪香港人的消費心態奇特。香港的消費者分幾種,一種是愛gimmick,即所謂潮,夠宣傳、產品夠Niche,個性夠獨特(實情所謂個性都只是傳媒一手造出來的「形象」),人有我有,就自然主動付鈔,例子有迷你、再早一輪有標緻206 (剛好森那美也放棄了標緻的代理權)、現時似乎到了「水尾」的福士Golf,我敢說當中有為數不少的人根本連車都沒有試過,一走進陳列室就說要一輛Golf/Mini/206,只因看了車書/聽了人說/品牌夠「型」。這些熱潮,總會有冷卻的時候,當代理未能乘勝追擊,品牌未能承接之前的優勢,熱潮一過就會極速冷掉,由月銷一千車變成月銷一輛都有…大家還記得當年紳寶900、先進BX曾經如何成行成市嗎?


另一種消費者,當汽車是電器,可靠就夠了,汽車對他們來說,只有豐田、本田和日產等這些品牌,他們不看車書,不理新車何時出,但就是每天駕車上下班,由學車第一次到現在都是用豐田Corolla,他們對Corolla的愛比對老婆的愛更此志不渝。於是Corolla一轉款,他們就會自動換車,一代傳一代,幾十年家裡的仍然是Corolla。當然,近年來七人車興起,他們都會動搖,轉投七人車的懷抱,但他們買的,仍然是豐田。電視台有慣性收線,車行何嘗沒有慣性賣車?豐田在香港的地位,堪稱車壇TVB。

最後一種消費者,也是最恐怖的死忠派,就是名牌黨。平治寶馬奧迪,講完。就像Gucci LV Hermes一樣,出乜買乜,限量版幾貴都買、換款定必緊貼,別說大轉款,就算facelift一出,短時間內街上已經火速更新,慢半拍仍然在用前期版的,是會給人笑的,假如你真的堅持到大轉款才換車,人家會當你那輛是二手車,甚至以為你是窮等人家買不起新車買舊車來過一下名廠車主癮,這是紙醉金迷的遊戲,我等凡夫俗子只有做旁觀者的份兒。

至於其他廠牌,唯有自生自滅。香港是小數買車時只顧著賣車能拿回多少剩錢的市場,而不是純粹為了自己真正喜歡而買車,加上賣車少零件自然少懂修理的車房更少的情況下,有誰又願意當起「勇者」,拯救一眾食穀種代理於水深火熱之中。

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醉駕與超速


一星期之內出現了兩宗有關犯了交通法例的駕車人士被判嚇人的刑期,同樣都引起了大家的議論。

在第一宗案例,一位有錢人駕著新買的AMG SLS在瑞士路上,以時速180英哩飛馳,結果面臨被罰一百萬歐圓。那麼貴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瑞士不是以定額罰款懲罰超速的人,而是以他當時超速多少公里以及本身的資產作計算,剛好這是有錢人,一百萬歐圓看來對他來說都只是「皮毛」而已。

另一宗案例,就是德薩斯州一位屢犯酒後駕駛的駕車人士,被重判終身監禁,同人不同命,相信包致金姪女大概慶幸自己不在該個州份犯案,否則大概可以省回不少置裝費,下半世穿監倉服算了。

兩宗案件,都令社會大眾譁然,我想第一宗像「得啖笑」多點,畢竟人家一早說明超速罰款的計算方法,加上被罰的是有錢人,我等凡夫俗子大概不太理會他會否因而破產。但是美國那一宗,已經引起激烈爭論,認為以案情沒有造成死亡來說,判終身監禁刑罰過重,情況有點像早前香港熱烈討論刑罰輕重的問題。

對於判刑的輕重,我在另一個博客內已經就包致金侄女案討論過公眾對判刑期望與及法官判刑獨立性的問題,在此不贅,我在此只想討論一下超速和酒後駕駛這兩項罪名。兩者剛巧關鍵都是駕駛者控制汽車的能力。在超速方面,各國政府在訂立每條道路的最高車速之前,是考慮過路面情況與交通安全等因素而訂立的,每人對汽車控制速度的能力各有不同,我不排除超速那位人兄的駕駛技術比人高超,但肯定的是,越高速行駛,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你所需要的反應時間和剎車距離定必延長,控制汽車以避開障礙物的難度都會越高,發生意外的傷亡率亦會更嚴重。更重要的問題是:很多人高估了自己控制汽車的能力,這是超速最危險的地方。

至於醉駕,就更有問題。酒精影響腦部的判斷能力,上了車握著方向盤,基本上已經不是平日的那個你,由對路面的判斷,眼耳口鼻的觸角,以至遇事時的反應能力,你以為還可以憑意志集中起來,實情就像你倦極入睡一樣,意志力最終不可以戰勝睡意,在你手上的可是足以殺人的武器,就像刀槍一樣,一個飲醉酒的人揮刀弄槍,你不會不知道後果如何不堪設想。竟然還有人怕汽車隨街泊而硬著頭皮駕車回家,還心存僥倖以為自己可以平安回家,遇事時後悔莫及,那麼跟濫交又不做足安全措施,走鋼索沒有安全網有甚麼分別?

當你將心比己,明白路上有很多無辜的行人,你不會幹得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既當然這個世界有很多人面獸心的駕駛者,不理他人死活而犯上超速或醉駕的罪行,判了個終身監禁、罰個一千幾百萬,我只會拋下一句「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