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國朋友在當地超速遭罰款,我想起之前某本車書說過超速的問題。
我很同意教車師傅說,速度是相對性的,不應該是死記硬背的一些數字。正如你在中環心臟地帶和其他一樣塞得水洩不通的汽車蠕行,準沒有可能還以時速七十公里經過西隧;在一百一十公里時速的高速公路,你也沒有理由以五十公里龜速巡行,否則從後而來的車絕對趕不及煞車從後相撞,速度,是相對於其他汽車而言,沒有可能「一個路牌看到老」,否則右線的車怎樣超車?
但多得「超速」這個概念,大家一知道有「沙龍」的地方,立即急煞車,有人又以為以龜速行駛就不會犯法(實情一樣可以被告危險駕駛),我們更以為慢就是安全,連剛領暫准駕駛執照的「P牌仔」也被限制在時速七十公里,為了遵守速度的限制,我們刻意的迫汽車不超過某個速度,以為慢就是安全,其實和其他汽車的速度不協調,才是最不安全的。
我於是留了言給那位朋友。可惜當地沒有Autobahn。這個全世界唯一無限速的高速公路,意外率出奇的沒有超越其他限速公路,當中最重要的原因當然是德國有世上最嚴格的考車牌制度,但另一原因就是因為速度協調的問題。快線上的車,長期留給Bugatti Veyron好了,Trabant車仔,一樣可以在慢線上自由自在,彼此相安無事。速度,沒有快慢,只有控制與控制不了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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