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啊學者,你們到今時今日還提倡香港採用電子道路收費系統,有沒有過時了點?
你們還說要效法倫敦,你知道倫敦實施了之後的結果嗎?繁忙路段的確水靜鵝飛,但在市中心的外圍,擠塞的情況其實更加嚴重。
何況汽車在香港怎說都是有錢人的玩意。你們既然明白加首次登記稅的效果有限,那麼電子道路收費,何嘗不是一樣以「罰錢」的效果來阻止車輛增長?那既然連「一炮過」的措施他們也面不改容,每日「面個浸」的收費,對他們來說何嘗不是九牛一毛?
要禁,就學新加坡。除了嚇死人的首次登記稅外,你知道他們買車其實有配額嗎?只要你人為地控制每年新車落地的數目,就可以真真正正的阻止更多新車登記。又或者學內地舉辦奧運時,採取單雙號行車,路面上的車自然少了一半,按道理香港人還未有像內地人那麼明目張膽換假車牌,收效應該較好。但一直重申尊重市場自由的香港政府,你信他們膽敢採取這些嚴厲的措施嗎?幾十萬輛私家車慢駛抗議的話,我們怕事的政府又該如何招架?
所以說到底,加首次登記稅,目的只有一個:增加庫房收入。自由市場下的汽車市場,要新車登記數量下降,方法只有一個:來個金融海嘯就行。但香港的市民,真的想見到那麼「有效」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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